我省将出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规章

14.10.2014  11:25

9月29日,省政府在昆召开《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会议由省法制办副主任黄旻主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俞震参会并就该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省交通运输厅、省航务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控制非法造船、违章经营、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对明确机构职责、保障省内水路运输安全、解决航电矛盾、明确法律责任起到积极作用。
 

  我省水资源丰富,水运行业发展迅速,随着云南水运行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水上交通安全期待不断提高,水上安全在水运发展中处于重中之重的位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是保障水运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将出台的《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既是水运安全的重要保障,也填补了我省水运立法的空白。
 

  目前,我省水电开发步伐加快,在澜沧江和金沙江流域先后形成一批大型库区。当地群众为解决交通和生产问题,存在非法造船现象,低质量船舶大量出现,农用船、自用船违章营运、非法载客行为十分严重,安全监管难度大,因缺少有针对性的法规,此类现象屡禁不止。另外,在水运快速发展的同时,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竣。1990年3月21日,我省昭通市发生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04人。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0年,全省共发生各类水上事故168起,死亡446人。进入“十二五”以来,虽无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但全省水运安全基础薄弱,管理关系不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和出台意义重大。
 

  《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共7章36条,分别对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通航保障,事故救助与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人:530000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