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创建盘龙区文明单位通过了考评验收

05.11.2014  18:08

考评现场

汇报创建情况

参加问卷调查

查看资料台帐

交换意见

现场讲评

 

 

2014年11月3日下午,中共盘龙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红昆,率领盘龙区文明单位第二考评组一行8人,到我厅进行了创建文明单位考评验收。

创建考评主要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进行,即:听取我厅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查看文档资料台帐,实地察看和问卷调查。王建新副厅长、 邱常林副巡视员、厅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成员和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有关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共46人参加了考评验收。

王建新副厅长专题向考评组汇报了我厅创建盘龙区文明单位情况(创建工作情况附后),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美仙、金江路社区书记柏怀玉对我厅创建文明单位进行了现场推荐。

通过现场考评验收,考评组一致认为:我厅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领导比较重视,准备比较充分,创建氛围浓厚,各项考评指标达到了规定要求。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推进了我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 (厅机关工会  邹家伟  冉  江)

 

 

云南省民政厅创建盘龙区文明单位情况

 

  近三年来,我厅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围绕盘龙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15个项目及相关要求展开创建工作,按照注重平时建设、抓好重点推进的创建工作思路,积极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推进了全省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的表彰和肯定。2012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省份,2013年被省政府评为规范行政行为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优秀等次,2013年度全省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在51个省直政府部门排名第二,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制考核为先进单位。有2名机关干部被评为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享受劳模待遇),1名机关干部被省直机关评为感动身边最美机关干部,1名女干部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手。特别是在今年“8.03”鲁甸地震救灾中,我厅积极主动抓好抗震救灾工作落实,国家民政部李立国用“高度负责,非常得力”八个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许;省委主要领导在救灾现场对我厅第一时间紧急向灾区调运救灾物资给予了表扬;尹建业副省长专门批示:民政在鲁甸地震救灾中发挥了基础性、关键的作用,而且在很多方面的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值得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我厅重视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利用厅长办公会、直属单位党委会等时机多次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段丽元厅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厅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直属单位党委、机关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创建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创建工作落实。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了我厅创建盘龙区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并将工作细化分解到具体处室和责任人。及时组织召开了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动员部署大会,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及要求,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厅主要领导利用机关干部大会等时机,积极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专门编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学习手册》,利用云南民政信息网站和宣传栏等介绍宣传创建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人人参与创建的自觉性。

二、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厅直属单位党委、团委和有关部门按照省文明委要求,结合民政厅业务特点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并加强与社区、单位的沟通协调,扎实推开活动的开展,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学雷锋志愿者为社区、为单位做好事、办实事,“靓春城·迎南博”学雷锋志愿服务周,社工志愿者为民服务等活动。结合民政工作特点,主要开展了厅机关志愿者到社区指导、与社区工作者交流工作经验、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发放保障民生工作资料、关爱优抚对象、医疗诊治、为老龄人献爱心送温暖等内容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厅机关干部职工弘扬雷锋精神的自觉性,带动了我省民政系统公职人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在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上,我厅一方面突出加强了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育发展,针对社会工作由我厅牵头组织的实际,在抓好全省社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好厅机关干部学雷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对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进行了登记备案,规定每年志愿服务不少于7天。另一方面,加强常态化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以团员青年为主体,服务队员保持在50人以上,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服务活动,受到了社区、直属单位等服务对象的好评。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扶危济困活动,每年春节组织对困难干部职工、困难党员、劳动模范、老干部进行慰问;对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进行看望,对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进行慰问。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厅机关全体干部积极参与。2014年上半年,为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报销自费医疗费1万8千多元。今年鲁甸“8.03地震,组织全厅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献爱心,共捐款8万余元,为灾区贡献了自己一份爱心。上周三,我们还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了扶贫日公募活动,捐献善款3万余元。

三、注重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道德素养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年度教育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公务员职业道德为主的系列教育;二是结合党风廉政教育要求,组织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的系列教育;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做为民务实清廉公务员为主的系列教育。在教育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专题讲座、支部组织学习、个人自学和网络学习等方式展开了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倡导机关干部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专门制定实施方案,每年指定机关干部学习道德经典书目和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思想道德方面的论述。并结合组织开展了向身边英模学习活动,请英模现场作报告,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围绕加强个人道德建设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有效提升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养。

四、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按照年度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把理论学习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内容。厅党组坚持每季度进行一个专题的集中学习,各处室坚持每周半天的理论学习;学习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主要组织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以及省委有关精神。近年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厅领导全部参加了省委组织的集中培训,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直工委的集中轮训。二是狠抓业务培训。三年来,主要围绕公务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展开了学习培训,全体机关干部采取参加专题培训听讲座、干部在线学习、到省内知名大学自主选学等,完成了各年度规定的公务员培训内容时间,达到了提升业务能力素质的目的。三是狠抓文化知识学习。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三年来共有9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全国和省内知名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学习教育,厅里对参加学习的干部完成学业后均给予报销70-80%的学习费用补助,提高了机关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积极性。

五、增强服务意识,着力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民政工作承担着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责任。一直以来,我们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把做实做好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切实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推进我省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一是积极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并对涉及的审批项目进行了4次调整,将现有的经营性公墓审批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二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创制,三年来,制定修订出台了《云南省民政法规制度建设方案》、《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等10余项政策法规。三是努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等民政职能工作,积极向上级申请民政资金,最大限度地支撑我省民政事业需求。四是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按照我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在云南民政网上主动公开了服务承诺书,围绕服务承诺展开各项工作,三年来厅机关未发生因服务不到位而受到的投诉和举报。2012年,结合全省第十九次民政工作会议,对民政服务质量较好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

六、规范文明有礼行为,促进文明风尚传播

一是加强讲文明有礼貌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做文明有礼公民宣传教育活动,让全厅 干部 摒弃不文明的陋习,进一步养成和巩固讲文明、进道德、讲卫生、讲礼仪的良好习惯。二是制定了省民政厅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和服务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的服务行为,结合公务员考核要求,将服务规范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三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民政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在大厅电子屏幕播发文明用语、在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等,营造了讲文明有礼貌的浓厚氛围。四是制定了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规定和文明上网规范。全体机关干部执行规定到位,未发生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帮扶共建

我厅结合省“四群”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帮扶共建工作。一是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帮扶指导。每年派出8名以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到沧源县、大姚县、沾益县、开远市担任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队长、指导员,帮助指导当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三年来,我厅派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有3 名受到了省委的通报表彰。二是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厅领导带头落实挂县包乡联户有关规定。三年来,集中对沧源县的6个乡镇、38个行政村进行了分片包干帮扶,10名厅领导和22个处室共联系了243户村民、30个基层民政服务机构、30个城市社区。三是加大帮扶资金投入。三年来,投入帮扶资金2000多万元,民政项目资金335万元,物资投入价值128万元,新农村建设配套工作资金300万元,主要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个体农户帮扶、基层民政建设、乡村教育及村镇干部培训援助为主。在帮扶共建中我们重点突出科技帮扶和文化帮扶,加大民政项目资金的投入倾斜,加强对投入经费的监督,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有力地改善了帮扶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八、狠抓文体活动开展,促进机关文化建设

我厅重视狠抓厅机关文化建设,突出经常化、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一是注重加强文体活动骨干队伍建设。从加强机关工会建设入手,抽调3人专门负责机关工会工作,以处室为单位成立了29个工会小组和舞蹈、书法、羽毛球、篮球等12个文体活动兴趣小组,形成了以工会干部、共青团干部和文体活动兴趣小组长为骨干的文体活动队伍。二是注重完善文体活动设施建设。根据厅机关办公条件受限的实际,因地制宜改造建成了职工之家,逐步购置了文体器材,在厅机关茨坝办公区域修建干部活动中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机关文体活动要求。三是注重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坚持节日纪念活动和经常性文体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厅机关工会、工会小组和兴趣小组的作用,做到周有活动、月有比赛、重大节日有综合性文体活动。通过开展游园联欢、书画摄影展、歌咏、演讲、小型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了文化素养,陶冶了情操,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

九、开展勤俭节约活动,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为进一步发扬勤俭节约的美德,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我厅注重抓好勤俭节约活动的开展。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节俭养德全民节约活动实施方案》、《水电节能实施细则》等有关勤俭节约、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提出了具体办法及要求。二是开展了经常性的勤俭节约教育。利用厅机关干部大会和有关培训教育的时机,进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廉洁自律的专题教育,还组织进行了“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现场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在厅机关形成了崇尚节俭、合理用能、不断降低行政成本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了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节水、节电、节纸、节能活动,压缩“三公”经费,对勤俭节约活动进行不间断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在控制“三公”经费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务用车开支定额包干使用,接待经费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因公出国经费逐年压缩,没有出现违规开支的现象。三年来,尽管厅机关人员不断增加,工作业务不断增大,但维持性的行政经费并没有超出规定范围,各种浪费现象基本杜绝。

十、加大环境整治,强化营院建设管理

由于我厅现办公场所是九十年代建成,相对来说硬件上较滞后,活动场地少,配套设施不全。我们从2012年以来,按照办公区域维修改造方案,对2幢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相应的装修改造。目前此项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基本可以适应办公要求。与此同时,加强对办公区域环境的整治,制定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措施》,尽量合理地调整环境布局,尽力搞好在绿化美化;特别是注重加强办公区域的管理,合理调节使用场地,加强安全管理,及时维修水电、消防设施,认真做好环境保洁、门卫安全、值班执勤等工作,确保厅机关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推进。

创建文明单位,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努力,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见到了实际效果。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极少数同志认识还不到位,认为创建文明单位与个人没有太多的关系。二是有的创建项目离高标准还有差距。如办公区域场地受限、环境改造仍需加强,活动设施简陋等。

下步我们将在抓巩固、求提高上下功夫,按照考评组的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达到创建推动工作、振奋精神的目的,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把我厅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不断开创我省民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