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老鼠会”成员涉嫌集资诈骗 14日出庭受审

15.11.2014  02:18

     哄了朋友哄儿子 拉了同学拉妻子

     27名“老鼠会”成员涉嫌集资诈骗 14日出庭受审

    他们都是传销组织团伙成员,共27人,群居在昆明闹市居民楼中,在同一个单元房里吃住、开会、“学习”。虽然平日里刻意保持低调,但干的都是涉嫌违法的勾当……昨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27名成员被指控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这些人在庭上的供述,将他们的传销生活暴露无余。

     非法向300多人集资

     获利283万余元

    今年年初,经市民举报,昆明警方在盘龙区落索坡村一带查处一起27人传销组织团伙案。警方在涉案人员的居所查获各类书证300余件,其中一名成员使用的电脑,储存着这个传销团伙成员的资金来源、收支情况、讲课及会议内容等信息。

    警方查明,该团伙的首要成员赵九大,是来自湖北的一名无业人员。赵九大手下有来自重庆的刘明才、来自新疆的刘春燕,以及湖北的康欢等得力“下线”。在这个组织内部,成员根据不同的下线人数及发展情况,分属不同的级别,小经理负责跟会、迎宾。如果上线不在或者升任老总,小经理就自动晋升为大经理。做了大经理的组织成员,要按照老总的决定分管整个体系的一块业务。大经理同时拥有3个直接业务经理和600个产品份额,则可升任老总。

    在赵九大这个传销组织,擅长财务、经济管理的康欢负责组织的采购工作,在康欢平时使用的一台电脑里,记载着很多有关传销组织的信息,包括发工资的情况,人员名单等。除此之外,警方从康欢处查获的一张手绘传销组织结构图,也成为本案重要的证据之一。

    这个团伙虽然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但没有实际的产品销售。他们要求加入组织的人员花钱购买份额。成员在法庭上称,在这样的“连锁经营”模式中,不管是小经理还是大经理,收入来源都靠拿提成。比如:自己花69800元买入21份份额,实际可以返还19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赵九大等人在没有实际经营项目及产品的情况下,以连锁销售为名,非法向300多人集资,以参加者通过购买份额获得加入资格,且可通过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级份额获得计酬或返利的诈骗手段,诱使参加者继续诈骗他人非法集资。非法获利人民币2830600元。无论从涉案人数还是诈骗金额来看,赵九大等27人的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不让看报看电视打电话

     设法阻断“新人”与外界联系

    这个传销组织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结伴租房居住,每个家庭由“家长”负责管理日常起居。居住场所较宽敞的家庭,会把房子提供出来,作为“开会学习”的地方;传销组织为了提高成员的业务技能,还专门排了课表,由专人讲授不同的课程。传销组织要求成员定期学习推销和发展下线的技能,熟背“连锁销售业务指南”,还要学习演讲。

    等“学习”到位以后,传销组织成员便开始梳理自己的人脉关系,开始发展新的下线。他们以做生意或旅游为借口,把亲朋好友骗到昆明。为了提高发展下线的效率,专门规定成员将外省籍新人“”入昆明以后,不在房间里放报纸、电视、收音机和录音机等物品。另外,组织成员还要时刻观察新人的言行及心理变化,防止新人打电话。

    平日间,居住在闹市出租房的传销团伙成员时刻保持低调,他们避免跟昆明本地人接触,尽量避免交谈。传销组织为了内部的“安定团结”,还专门指定“大经理”负责组织内部的自律,一旦有人因为琐事争吵,负责团结的大经理要出面调解;负责自律的大经理,则要记录组织成员参加学习的情况,请假信息等。

    法庭上,27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但不认为自己是在诈骗。“我从学校毕业的时候,老爸在昆明这边,把我的身份证也带过来了。等我被老爸叫过来,才知道他被骗了。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退路,我们必须把本钱捞回来。”康欢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做传销。他还把自己的妻子和朋友也带入了传销组织。

    “我没有诈骗。如果诈骗的话,要去骗外人,不可能骗自己的兄弟姐妹,老婆儿子……”27名被告中,有大学毕业被朋友骗过来的,有被亲友骗过来的。他们有的是亲兄弟,有的是夫妻。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都市时报 记者刘玲)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