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19.07.2016  19:33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次)的通知》(办产发〔2016〕8号),我省丽江市榜上有名,成为第一批26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之一。

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是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文化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文化消费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有利于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有利于激活和释放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重要贡献。

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经省政府推荐和我厅具体指导下,丽江市成功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之一。这将对解决我省文化消费的供需矛盾,引导探索新的文化消费习惯和模式,完善健全文化市场,把文化消费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支撑点等方面带来深远影响。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丽江市尽快细化国家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尽快启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