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14.03.2017  18:39

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段丽元

2017年3月11日

 

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江巴吉才会长委托,我代表云南省慈善总会向理事会报告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云南省慈善总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民政厅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社会各界和各州(市)慈善会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做好总会换届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为前提;以精准扶贫、推进慈善项目落实,服务更多困难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激发工作热情为动力,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扶贫济困等慈善宗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敢于担当、积极奉献、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确保了总会年度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紧紧围绕地震恢复重建目标,扎实推进捐赠资金项目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省慈善总会在地震恢复重建中所承担的任务,一年来,省慈善总会始终坚持把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推进捐赠资金项目落实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与中华慈善总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青岛、浙江、宁波、江西赣州、广州等省市慈善会协调联系,争取慈善资源。截止2016年底,总会全年共接收到地震捐赠资金2922万元,连同原接收到的地震捐赠资金共下拨到昭通、曲靖、普洱、临沧、迪庆等地区地震捐赠项目资金16390万元。其中,分别下拨到昭通市12980万元、曲靖市2500万元、普洱市730万元、临沧市80万元、迪庆州100万元。为确保捐赠资金项目落实,总会采取以电话询问、下发通知和总会领导带队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捐赠资金管理,推动项目落实。目前,捐赠资金援建的巧家县包谷垴乡卫生院和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建成投入使用,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5个捐赠资金援建项目已经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有的援建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紧扣精准扶贫攻坚任务,有效实施困难救助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总会注重把“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难”的慈善理念贯穿于扶贫济困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把关注和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政治责任和光荣任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善款善物,扎实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积极开展助医助残工作。 争取到中华慈善总会资助开展“微笑列车”项目资金233万元,为我省990名唇腭裂患者免费实施了矫正手术;争取到成都兄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捐赠资金40万元,支持昆明神康脑科癫痫病医院开展助滇贫困癫痫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争取到云南辰伟中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捐赠资金40万元,支持云南骨科医院开展助滇贫困骨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接收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13万元,用于助老、助残等项目;接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万元和省级福彩公益金400万元计402万元,其中安排60万元资助100名先心病儿童在昆明医科大学附一院实施救治,安排104万元对150名其他贫困大病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争取到阿斯利康投资有限公司捐赠款35万元资助昆明医科大学附一院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心血管病高危筛查工作,免费对昆明、玉溪、曲靖、红河、文山、迪庆、怒江7个州市5000多名心血管病高危人群进行了筛查,并免费发放价值40万元的药品6200盒,救助困难群体达1000余人;接收到云南荣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昆明希派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资金16万元,资助昆明市儿童医院5万元开展儿科医生培训21人,资助永平县10万元完善村级卫生室设施设备;争取到中华慈善总会捐赠开展拜科奇项目资金36万元,救助贫困患者58人;总会安排资金4万元开展爱尔眼科救助项目,44人贫困眼病患者得到了医疗救助;接收到“黄卓仁爱心基金”捐赠资金11万元开展医疗救助;争取到国际慈善组织为肺癌、肾癌、肝癌、白血病等13种重病患者捐赠价值23049万元的药品,我省和邻近省市8541人(次)的患病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同时,省慈善总会于2016年9月20日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签订了接受捐赠450件价值3558万元的医疗设备协议;2016年12月30日与贵阳贵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接收捐赠350台价值1.05亿元的麻醉深度监测仪协议。2017年1月12日,已将接收到的100台麻醉深度监测仪发放到全省100家公立医院。通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改善了我省部分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解决了一大批贫困群体就医的实际困难。

二是扎实开展助学助教工作。 争取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项目资金140万元,连同往年争取到的该项目捐赠资金280万元,资助了我省临沧、普洱两市共900名高中学生完成学业;接收到云南鲲鹏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捐赠助学资金69万元,资助了我省糖业系统86名贫困新升优秀大学生上学;接收到云南云桥建设有限公司当年和2015年捐赠助教项目资金20万元,支持云南民族中学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总会还安排专项资金购买各种图书520册捐赠禄劝县翠华小学。通过开展助学助教,实实在在帮助部分困难家庭解决了子女就学的实际问题。

三是有效开展扶老助孤工作。 争取到省民政厅省级福彩公益金6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救助,共有930人(次)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得到了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救助,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抗战老兵的关心关爱;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总会安排10万元资金组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走访慰问活动,对大姚县133名高龄老年人、“五保”老人等贫困对象和两个中心敬老院进行了慰问,及时把慈善组织、社会各界的慈善爱心送到了困难老人家庭。

四是重视开展其他慈善援助项目。 总会安排200万元资金,援助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实施扶贫项目;争取到云南格莱德商贸有限公司捐赠价值468万元的净水机1000台,为我省社会福利机构免费安装使用;安排29万元购买20万瓶饮用水,并争取到昆明珍铭食品有限公司捐赠价值20万元的20万瓶饮用水,参与做好防灾应急救助“三小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顺利完成了在昭通市实施为期两年的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千人培训计划”,无偿为昭通市培训乡村教师1550人次、培训乡村医生2016人次。2016年11月30日,省慈善总会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爱心企业在昆明召开“沪滇慈善行”新一轮援助工作座谈会、举行“沪滇慈善行”慈善项目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结束后,陈豪书记会见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冯国勤理事长一行并就慈善援助项目的相关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充分体现了陈豪书记对开展新一轮沪滇慈善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慈善组织给予的希望和要求。

2016年,省慈善总会接收到各类捐赠资金和物资折价共计28637.08万元。 其中: 接收到各类捐赠资金4880万元;接收到各类捐赠物资折价23757万元。2016年,总会共安排当年和历年接收到的各类捐赠资金和物资折价共计41522万元。其中:安排当年接收到的捐赠资金1620万元、历年接收到的捐赠资金16144万元、当年接收到的各类捐赠物资折价23757万元。我们对接收到的善款善物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善款善物的安全,为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残、助教助学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以《慈善法》颁布为契机,注重慈善宣传

总会充分利用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和2016年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的有利时机,为打牢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思想基础,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深刻认识《慈善法》颁布和开展首个“慈善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握《慈善法》的重要内容,增强依法慈善意识,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慈善传统精神,积极参与支持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成功举办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加强慈善宣传。 2016年8月中旬,省慈善总会在昆明组织举办了有各州市、县(市、区)慈善会会长、秘书长等近150人参加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培训班。总会 江巴吉才 会长在培训动员会上的讲话中,从我省慈善事业成绩显著,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慈善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云南慈善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迫切需要慈善事业作出新贡献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学习贯彻《慈善法》的重要意义。从强化法治慈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善水平;创建慈善扶贫济困品牌,努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致力社会广泛参与,积极营造良好慈善氛围;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不断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从提高法律的理解能力、提高筹措慈善资源的组织能力和提高协调推动慈善项目的实施能力,对全省慈善会组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

培训期间,还邀请到了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的领导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参与起草《慈善法》的专家进行培训授课辅导。通过培训,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为进一步深刻理解领会《慈善法》精髓、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好《慈善法》规定要求,依法做好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法规理论基础。

二是联合组织开展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深入宣传慈善。 2016年9月,省慈善总会与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慈善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成绩以及慈善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把学习《慈善法》、贯彻落实《慈善法》活动不断推向高潮,积极营造了社会各界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网站和专题片,强化慈善宣传。 通过省慈善总会网站和微信平台,大力宣传云南省慈善总会的性质及宗旨、慈善法规政策、慈善工作动态以及省内外慈善工作经验等。通过总会与云南影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拍摄制作的《善行云南》专题电视片,宣传云南省慈善总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特别是2009年换届以来,在聚集慈善力量、开展慈善活动、参与抗灾救灾、实施扶贫济困、助残助医、助学助教等走过的艰苦历程和取得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的慈善传统文化精神,进一步提升了云南省慈善总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努力营造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更加关心重视、支持和参与慈善活动、做好慈善工作,共同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认真筹备,严密组织总会换届

根据《云南省慈善总会章程》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2016年3月19日,总会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慈善总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总会换届以来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了我省慈善事业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按程序选举产生了省慈善总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机构班子;中华慈善总会 李本公 会长、省人民政府 张祖林 副省长和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慈善总会 江巴吉才 会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各项会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会议圆满成功,得到了中华慈善总会领导和参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五)结合换届明确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总会自身建设

省慈善总会历来重视自身建设。总会换届后的第3天,即2016年3月21日, 江巴吉才会长 及时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加强总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业务等全面建设,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开展慈善活动、树好形象、扩大影响、传递正能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常抓不懈。

1 、重视党建工作。 一年来,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总会始终坚持把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慈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党建工作的学习教育,一手抓慈善活动和慈善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并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中央红军长征途径的禄劝县翠华镇头哨村,参观当年红军与国民党军队激烈战斗的场地,向战斗中英勇牺牲的红军烈士敬献花圈、在红军烈士纪念碑前举行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大家深受教育。通过抓党建和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保障和促进了总会慈善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2 、强化业务建设。 组织总会人员认真学习《慈善法》的同时,分批派人参加中华慈善总会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的全国慈善会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在河南省周口市举办的衣恋助学项目培训,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的“微笑列车”项目培训,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的特殊病药品救助项目培训以及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的慈善项目实施研讨培训等。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开展慈善业务、做好慈善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一是 出台了相关规定。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总会的实际,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慈善总会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慈善总会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和《云南省慈善总会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 规范了总会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总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和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重要事项、慈善活动、慈善项目及其资金使用等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了总会机关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总会机关日常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和差旅费审核报销程序等。

4 、注重慈善信息化建设。 本着“安全、效益、节约”的原则,2016年,省慈善总会投入8万元专项资金,积极与云南数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采取租用第三方现有的服务器等技术设施设备的方式,建成了云南省慈善总会网站和微信平台,并于10月1日正式开通上线。

5 、加强总会机关力量和改善工作条件。 2016年,省民政厅派出两名同志加强总会的工作,总会还从社会上招聘了两名同志充实到工作队伍。为适应总会机关的工作需要,购置了彩色复印机、打印机、电脑以及桌椅等办公物品,较好地改善了办公条件,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慈善法》规定要求,通过积极申报,2016年省慈善总会获得了省民政厅首批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一步增强了总会开展慈善活动、公开募筹慈善资源、实施慈善救助工作的合法性。

一年来,在各位顾问、理事、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下,在总会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下,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慈善法》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困难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一 慈善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依法行善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 由于受国际国内总体经济下行的影响,筹募资金的难度增大,募筹到的善款数量不多,救助困难群体的能力受限; 三是 有的受援地区安排慈善项目资金不及时,推动慈善项目进度迟缓,反馈慈善资金使用和慈善项目建设情况不及时; 四是 上下联动做好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慈善会组织没有实现全覆盖; 五是 主动走出去争取慈善资源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认真改进。

二、2017年重点工作意见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第二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慈善组织是助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承载着弘扬慈善传统文化、开展慈善活动、聚集慈善资源、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慈善法》为指导,以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济困为重点,以拓展募集善款善物渠道为抓手,以加强党建工作、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为保障,认真筹划,积极作为,扎实推动慈善工作新发展。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地震灾区慈善捐赠资金援建项目全面完成。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继续加强与有关省市慈善组织协调联系,对已签订协议,但捐赠资金没有到位的要催促尽快到位、尽快下拨资金、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继续督促昭通市慈善总会对已安排慈善捐赠资金援建项目加大督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限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指导督促昭通等地区对已建成的慈善援建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年内,总会要对鲁甸“8.03”地震灾区慈善捐赠资金援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围绕脱贫攻坚,继续抓好传统慈善救助项目落实。坚持依法慈善、精准扶贫的原则,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一是 要做好13种特殊重病药品的审核发放工作; 二是 要做好贫困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三是 要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生活救助工作; 四是 要做好特殊贫困群体家庭的救助工作; 五是 要做好贫困家庭新升高中、大学生的助学救助工作。

(三)加强外联工作,积极争取慈善资源。 在做好传统慈善项目的同时,深入调研,了解基层慈善需求信息,提出慈善项目,分期分批走出去,特别要带着慈善项目主动到先进发达地区联系协调,争取支持。 不断拓展募筹善款善物渠道,开展新的慈善项目,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四)加强慈善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进一步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慈善法规政策、慈善活动动态、慈善工作典型,努力营造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参与慈善工作,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强化党建工作,促进总会机关全面建设。 按照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 认真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和慈善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认清形势、把握大事、规划工作、开展慈善活动、推进慈善工作任务落实的能力。 注重品德修养,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增强预防各种风险的能力。 遵循《慈善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有关制度,提高依法办会、规范管理水平。

同志们,新常态下的慈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和你们的大力支持,总会的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成绩。让我们牢记慈善宗旨,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