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专题研究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具体措施

13.12.2017  16:40

2017年11月30日,省水利厅召开2017年第33次党组会,研究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具体措施。

在听取安监处汇报后,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强调,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向好,但全省已进入水利建设的高峰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刘厅长要求,一要结合我省特点,制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贯彻落实好水利部的工作意见要求,厅领导和业务处室要落实好“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各级做好所管业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监处加强指导和综合协调。二要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迅速制定下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省水利系统按照水利部和省安委会有关要求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省水利厅在宣传周期间召开第四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