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促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05.06.2015  12:44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昨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举行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工作汇报,并反馈检查意见。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任组长,先后赴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开展实地检查,其余14州市开展相关自检自查。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自201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协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营运工作,促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新发展。2014年,我省共争取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91.5亿元,带动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153亿元。

听取汇报后,王树芬对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她说,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促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要增强《条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效率,做到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筹措机制,解决“资金难”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道路安全。下一步,执法检查组要认真梳理检查情况,形成高质量、有分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