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坚决防止贫困户大量举债建房增负担

17.05.2016  12:56

    5月14日至16日,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保山、德宏两地调研时反复强调:脱贫攻坚尤其是易地搬迁过程中,不能头脑发热脱离实际建房,“特别要坚决防止贫困户因搬迁大量举债,造成新的贫困”。他表示,贫困户始终是建房实施主体和建设主体,也是贷款主体和还款主体,党委政府不能大包大揽,避免给贫困群众造成新的负担。

    目前,云南全省上下正打响脱贫攻坚战,含金量高的政策和大量资金投入精准脱贫中。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保障贫困户住房”成为“硬杠杠”。安居才能乐业,《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6—2018年,云南省将投入605.6亿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0万户100万人,建设3000个安置新村。在投入的六百多亿资金中,申请专项银行贷款资金有400亿元。

    易地搬迁避开了地震灾害隐患,实现了资源的聚集,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因为居住点更为便利,也为今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四口之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房面积达到176平方米,投资近20万元,贷款达到六万元以上,还不包括自筹资金中的亲友借款。而在云南山区建房,每平方米成本基本在一千元以上,盲目追求面积,势必增加贫困群众负担。有的集中安置点聚集人口过多,也带来生产就业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难以跟上等问题。有的统建新房中,没能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工地上看不到几个贫困户参与。加之贫困地区涉农产业培育有个成熟过程,还面临市场风险,因而贷款越多还款风险越大。

    李纪恒说,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要用干部苦干实干的‘脱皮’换来群众的脱贫”,要精打细算认真干,把扶贫资金用于真正需要脱贫的人身上,决不能搞“造盆景”、“垒大户”、“路边花式扶贫”等“面子工程”。与此同时,要重视搬迁后的帮扶措施特别是产业扶持措施的落实,“挪穷窝”还要“换穷业”,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他语重心长地告诫:“要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也要充分估计脱贫攻坚的复杂性,扶贫是保基本,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要把这个道理和政策说透讲清楚,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能‘靠着墙跟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记者徐元锋)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