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检司联合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4.03.2016  14:10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近日,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与思茅区司法局成立了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排查小组”,对辖区内的思茅镇、南屏镇、倚象镇、思茅港镇、六顺镇、云仙乡和龙潭乡7个乡镇社区和当地的司法所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走访排查。根据工作计划,此次排查主要是针对各个乡镇和社区的在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排查。

  排查小组通过查阅在矫人员的档案、询问工作人员和走访被矫正对象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了当前思茅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重点针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减刑、保外就医和剥夺政治权利等方面,进行梳理和监督。经查,发现有的司法所存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档案不全、请假制度不完善、公益劳动不足和在矫人员重新犯罪的现象。调查小组针对各个司法所工作的不规范之处,共提出口头建议13条,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15日内书面反馈至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