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年中督查

24.09.2015  17:40
 

为督促各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各县2015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云南省怒江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了2个督查组,分别由州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庆云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尹陆斤带队,于2015年9月13日至16日,对全州各县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及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年中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以《怒江州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为重点,全面了解各县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县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乡镇机构设立情况和村社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情况。在每个县抽查1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1家和学校食堂3个。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向各县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从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全州各县认真贯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得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责任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在高德荣精神的感召下,全州食品监管队伍展现出积极进取、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各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各县把组建乡镇市场监管所作为改革重点,确定为副科级派出机构,进一步筑牢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网底”。特别是福贡县率先实现了食药监管、工商、质监、市政执法等部门“四合一”改革,为全州各县机构改革作出了表率和示范。三是及时安排部署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机制,积极发挥了食安办“牵头抓总”的职能。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了市场。五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轰轰烈烈,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全面开花,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对各县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二是着力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县市场监管局和乡镇监管所挂牌并入轨运行,做到“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三是务必在县、乡两级市场监管机构加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党政同责的要求。四是突出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抓住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规范,把住产品质量关;抓住流通环节台账管理,做到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抓住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加工小作坊、教堂等聚餐场所这些高风险点,强化宣传、强化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步伐,构建以州级为龙头,以县级为支撑,以乡级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六是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组建一支人员精干、装备齐全、反应迅速、应对专业、处置高效的专业应急队伍。七是狠抓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尤其是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新法尽快“落地生根”。八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行全员执法,综合执法。

来源: 怒江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