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出台《质量强州战略的实施意见》

13.06.2016  17: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怒江州质量工作,加快提质增效升级,实现怒江跨越发展。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第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自2011年实施质量兴州战略以来,全州质量工作呈现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企业积极响应,社会各方踊跃参与的良好格局。但我州产业发展仍处于“小、散、弱”状态,缺乏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支柱产业,质量工作存在意识不强、投入不足、基础薄弱、水平不高,质量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不明显,个别领域投诉和热点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在新的形势下,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是践行“三个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怒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把怒江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先行区、通缅达印的重要辐射基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途径。

实施意见》要求,要把“怒江州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调整为“怒江州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充实成员单位,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质量强州工作。有关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制定本行业工作年度计划,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质量强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