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严厉查处采石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依法关闭3家企业,停产整改3家企业

12.08.2016  19:17

近日,怒江州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人反映兰坪县金顶镇剑兰公路往大理方向,公路边的多个采石场作业产生粉尘对周边村民造成严重影响、废料直接倒入沘江的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认真查办,调查发现6家企业存在问题,依法关闭3家企业,对3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改。

接到转办通知后,怒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兰坪县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兰坪县及时成立工作组,立即对投诉举报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件涉及的企业共有6家。其中,兰坪利群综合建材加工厂存在粉尘过大、部分砂石废料排入沘江河的情况;高坪碎石厂存在粉尘过大、废弃砂石料随意堆放于沘江左岸,挤占河道的情况;兰坪县金顶镇炼坪采石厂存在废弃砂石料堆放不规范,部分废弃砂石料挤占沘江河道的情况。同时发现,兰坪县金茂建材厂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金龙肆号宏城建材厂、兰坪新程石料加工厂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属无证开采。

按照怒江州委、州政府“严查、严惩、严办,从快、从严、从重”的要求,兰坪县政府对采矿证过期的高坪碎石厂责令其完成开采过程中对沘江河造成影响的治理,治理结束后依法关闭;对无手续的金龙肆号宏城建材厂、兰坪新程石料加工厂依法关闭。对生产不规范、手续不全的兰坪利群综合建材加工厂、兰坪县金顶镇炼坪采石厂、兰坪县金茂建材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改,督促其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对存在环境违法等问题的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关闭。

兰坪县纪检部门对部分职能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况进行执纪问责,对兰坪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共9人,分别作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