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条例》征求意见满月 昆明快递小哥:轻拿轻放做不到

17.12.2015  11:24

    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快递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征求意见已满月,眼看着“抛扔、踩踏或者其它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将写入条例,昆明的快递小哥则普遍认为:“在快递企业高效率的分拣制度下,要做到轻拿轻放很难。

    抛扔快件最高罚5万

    拟写入条例

    该条例规定,企业要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用户信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当时,云南快递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来这些行为只能靠企业自律,现在即将出台法律、法规,这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值得推崇。”不过,也有人担心:“应该通过何种方式来监管快递企业有没有抛件、踩件,也是个问题。

    这一个月以来,云南省快递业界也出现了很多说法,抛出了诸如“如何监管”、“怎么监管”、“快递员很难做到”等问题。业内人士老何说,如果要达到有效监管,可由邮管部门统一给各个快递公司的分拣中心安装监控摄像头,并由专人监看,随时开罚单。

    “可这样一来,快递员的隐私就无法保障,工作压力也会很大,这种方式也不可取。所以,该条例还应明确:邮管部门应该以何种方式来监管快递企业暴力、不文明分拣行为。”老何说。

    记者现场调查

    扔快递现象仍然存在

    王宏胜是某快递公司西山区域的快递员,他在快递行业干了近5年,服务过多家快递公司,也深谙行业规则。对于“快件轻拿轻放”,他表示以目前快递公司规定的分拣制度,企业对于快递员分拣效率是有明确要求的,在保证速度的情况下,很难做到不抛扔快件。

    王宏胜说,昆明市有超过30家快递公司。“每一家业务非常繁忙,每个人划分一个区域,员工通常都骑电动车接送货物,每天的工作量还是挺大的。”快递员小赵说,为了节省时间,在分发货物时,基本没人能做到轻拿轻放。

    记者来到位某快递公司。在公司门面外,记者看到,房里堆放着半屋子的货物,3个员工正在分装,各自往一辆电动三轮车上扔。为了拿到堆放在上层的货,员工们毫不犹豫地踩在了下面的货物上。伴随着员工的手起手落,不时有“乒乒乓乓”的声音发出,但是根本没有人在意。

    另一名快递员小张说,快递行业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定“只要不掉货就没事”。他说:“现在天气这么冷,谁不想待在家里啊?反正绝大多数货物扔一扔没事,扔一扔还能快速把事干完,为什么不扔?”(都市时报记者 王海涛)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