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转作风 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体会

20.03.2015  10:06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嘱托党的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边疆民族地区的高度重视和对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立命之本,着力提升党性修养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直指为人为政之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官德红线,是我们每个干部行为的规范,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

      当前,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风险更大、难题更为集中的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绿色崛起、成就大美临沧,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按照省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组织的专题教育。并始终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立命之本,着力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持之以恒地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尺子和镜子,经常量一量、照一照、比一比、画一画,自省自己是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为民用权、依法依规用权,正视矛盾和问题,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权力,以守纪严格约束自己,时刻校准作风建设航标,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守纪律、懂规矩、听招呼。

      二、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为官从政之道,着力提升政治品格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谆谆告诫,并充分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又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内涵,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推进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历史反复地告诫我们,伟大祖国今天的繁荣昌盛是无数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对党忠诚是政治品格,我们党的干部一定要决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政治立场;个人干净是为官底线,干干净净做官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任何理由存非分之想,贪额外之利,必须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初、慎微、慎交友;敢于担当是从政准则,是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干部要敢想、敢做、敢担,坚持原则、坚定不移,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用“精神上的钙”、“革命理想高于天”、“金刚不坏之身”、“总开关”这样的词句,形象生动地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人大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对党忠诚,必须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更好地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守为政之本,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必须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尺,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决不搞拉帮结派,对党组织所有的纪律、规矩都要不折不扣、老老实实地执行,绝不作任何隐瞒。坚持重要决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和家庭的重要事项,绝不在个人档案上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自觉带头讲诚信,始终做到光明磊落、行为有矩、诚实做人,该请示的坚决请示,该报告的坚决报告。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锤炼意志,坚定政治定力,自觉修正不足,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进一步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谦虚谨慎不张扬,爱岗敬业不懈怠,遵法守纪不糊涂,团结干事不折腾,务实担当不盲从,艰苦奋斗不攀比,自觉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提升道德品行,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好自己家属和亲人,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动的坚决不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谋事创业之要,着力提升干事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想真正在群众心目中留下一点‘影’,留下一点‘声’,留下一点印象,就要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努力为人民群众多作贡献,而不能靠作秀、取宠、讨巧,博取一些廉价的掌声。”平实的话语蕴涵着深刻的道理——党员干部必须具备务求实效的为政观。为政当务求实效,这个道理并不复杂,遗憾的是在工作实践中,有些干部迷恋于形式主义、哗众取宠、投机取巧的浮华,背离了“三严三实”,背离了“忠诚干净担当”,降低了谋事成事能力。我们要以专题教育为契机,净化思想,涤荡心灵,去除沉疴,消灭顽症,培育务求实效的为政观,提升谋事成事的能力和素养。

      一切为了各族群众、一切相信各族群众、一切依靠各族群众,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量源泉和目的所在。目前,全市共有各级人大代表6200多名,充分发挥好这些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所在。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我们工作最高标准。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干部,必须在监督为民、严以用权上作表率,努力钻研业务,在学好政治理论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知识面,开拓自己的视野,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原则、按制度尤其是按宪法法律法规行使监督权,决不搞特权、不搞选择监督,更要坚决杜绝借以法律监督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尤其是依宪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集结号。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处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创业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在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高点定位,强力推进,既不能等待观望,也不能急功近利,时刻保持创造性的工作张力,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临沧建设和“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中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动临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