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敏:立军令状要保护好大理洱海

20.03.2015  13:05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云南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作时专程来到洱海边,仔细了解洱海保护治理情况,并且“立此存照”以观后效。我们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特别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洱海边的“立此存照”作为洱海保护的“军令状”,增强生态自觉,创新治湖举措,落实责任担当,保护好洱海一泓清水,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增强生态自觉

  保护洱海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要实现这样的变革,对大理州来说,只有始终把生态建设和洱海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向生态要“发展红利”,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经济与生态双赢。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就是要坚持绿色发展,在跨越发展中守住青山绿水,凭借好山好水好空气,积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变生态资源为发展优势,努力构建生态农业、新型工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为大理的跨越发展赢得更为广阔的空间。

  保护洱海是各族群众的热切期盼。洱海养育了大理各族儿女,让勤劳智慧的大理人民过上了幸福生活。改善生态环境惠及面最广、受益时间最长、效果最显著,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当前,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生存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诉求呈现从“求温饱”到“盼环保”、从“谋生计”到“要生态”的变化趋势,要求提供清洁空气、洁净饮水、优美环境等优质生态产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美丽家园,不断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需求,是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的不懈追求。

  保护洱海是大理生态建设的迫切任务。当前,洱海保护治理正处于重要的“拐点”,正处于不进则退、不治则污、不严则乱的敏感期,如果工作稍有松懈,已取得的成绩就会付之东流。

   创新治湖举措

  坚持依法治湖。把依法治湖作为依法治州的特色内容,强化法治思维,优化法治环境,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污水直排洱海实行“零容忍”,重拳出击、重典治污,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形成“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的局面。加强洱海流域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查处及时、监管到位、协作有力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办环保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形成有力威慑。推进环湖客栈、餐饮综合整治,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拆除专项行动,做好洱海界桩范围内的退房、退田工作,坚决取缔侵占洱海湖面、湖滨带、滩地的违法违规建筑,修复洱海滩地生态系统,提高湖泊自净能力。

  强化工程治湖。一要强化截污治污。加快推进大理市综合管网兴盛桥至天生桥段工程建设,完成大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任务,新建90座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善海东、双廊、邓川等重点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抓好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探索小水塘、沉淀池等“土办法”,大幅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二要大幅削减面源污染。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畜禽养殖业布局;加大有机肥推广施用力度,有效削减面源污染总量,抓好流域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三要加强生态修复。以洱海源头、上关片区和环洱海三个片区为重点,加快实施3万亩湿地和湖滨缓冲带建设;突出群众共享共建,探索“以湿养湿”的新路子;加强洱源西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西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洱海流域面山造林、森林管护、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推进科学治湖。树立科学的态度,依靠科技的力量,使各项措施顺应客观规律,符合当前洱海实际。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洱海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强科研力量建设,壮大技术人才队伍。创新“政产学研”合作模式,规划建设好环保产业园。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加强对洱海流域水质变化规律、水资源现状及综合利用、湿地植物配置、入湖河口及重点湖湾底泥疏浚、湖体氮磷污染控制、水体自然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等课题的研究和成果应用。健全蓝藻预警预报联合协商机制,完善洱海蓝藻应急处置预案,采用卫星遥感手段实时监控藻类状况,提高洱海水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流域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洱海和入湖河流水质、水量、污染负荷削减量等指标的监测。

  突出全民治湖。传播生态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引导群众增强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倡导合理适度消费、绿色低碳消费,培育生态道德和生态行为,营造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认真落实洱海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实施洱海保护宣传教育工程,以“一堂课、一首歌、一段短片、一台节目、两个广告、两个形象代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宣传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使“母亲湖”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洱海保护,个个参与洱海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以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抓好生态县市创建工作,按条件评定生态示范乡镇,积极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县市,激发干部群众建家乡、管家乡、爱家乡的热情。突出整治水源、水源地,落实挂钩责任,抓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巩固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长效机制,实现“三清洁”工作常态化。

   落实责任担当

  推行网格化管理。创新管理办法,实行“党政同责,属地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覆盖洱海全流域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突出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突出各级组织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全方位细化分解到全流域16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167个村委会和33个社区、29条重点入湖河流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起纵向以入湖河道沟渠为主线,横向以周边村庄、农田、湿地、库塘为对象,以流域乡镇、村委会行政辖区为单元格的责任区划分体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

  实行精细化保护。完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即州级领导分块包干,县市领导为“河长”,流域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段长”,村委会(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片长”,村民小组长及“三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垃圾收集员)为管理员,挂钩部门为协管单位的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到挂钩单位、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垃圾收集员,并将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责任范围落实细化标明到图块,推动洱海保护的精准化。

  实施科学化考核。严格落实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到实处。加强考核监测体系建设,坚持按月公布监测数据,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建立预警约谈机制,确保每条入湖河流的水质都有人管,每个污染源和排污单位的治污措施都有人抓,每个项目和工程的建设都有人推动。把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对流域内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完)(梁志敏 作者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