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岁常务副理事长赴龙陵德宏调研工作

06.10.2014  19:09

陈德岁常务副理事长赴龙陵德宏调研工作

     

根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岳宣义理事长对“1+1”志愿者行动要多关注、多关心、多关爱的要求,9月15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陈德岁到龙陵县看望了在当地服务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刘安信,并对“1+1”志愿者行动在我省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听取龙陵县司法局“1+1”志愿者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陈常务副理事长指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法律援助基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1+1”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在我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得知刘安信律师离开北京,已在我省服务5年的情况后,陈常务副理事长表示,刘律师连续5年扎根边疆,在边境一线为边民、农户和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体现了大爱无疆的“1+1”志愿精神,是广大“1+1”志愿者在云南工作的缩影和典型代表。他要求龙陵县司法局要在工作上给予刘律师最大的支持,在生活上给予最大的关心。同时也要求刘律师总结执业经验,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基层法律援助人才。

9月16日至17日,陈常务副理事长赴德宏州调研基金会工作部工作推进情况。在德宏期间,陈常务副理事长听取了当地司法局基金会工作部筹备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德宏州工作部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做了指示和安排,要求德宏在基金会工作中多出经验,多出典型,全力支持当地的法律援助事业。

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陪同看望“1+1”志愿律师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