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9.06.2015  18:07

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6月25日至26日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麻约,副主任杨庆华、李有升、王兴才、董成宝、孙春兰、板岩过,秘书长赵立新,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马闻、刀晓瑞,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真荣,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斌,州委办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州政协副秘书长,州公安、人社、卫生、财政、审计、民政、交通、法制、禁毒办等部门负责人,不是委员的州人大常委会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州人大代表受邀列席会议。还有三名公民旁听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全州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贯彻执行《德宏州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暂行)》情况报告,以及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听取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三个部门的调查报告;听取《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及说明;听取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草案·一审稿)》及说明;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州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书面)。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2013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对公安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继续加强外籍人员管理;注重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能力;重视宗教工作,认真研判形势,做好防范;针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要减少借调情况;对新招录民警要强调专业对口,提高法律素养;加大对零星贩毒打击力度等。

与会人员认为,民政工作中,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对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火葬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社会养老机制;加大对城乡低保的管理,清理不合政策的低保户等。

针对人社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人才的培养、引进要围绕产业发展来谋划布局等。

与会人员还对上述三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上,与会人员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三个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