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检察院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02.03.2016  22:51

    1月11日,根据省、州委统一部署,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并按照云南省检察院的要求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照检查。云南省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顾丽、德宏州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牛建冰、德宏州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胡杰、德宏州委党建办邵韦锦等人到会指导。

  德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晓红主持会议,并代表州检察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友就该院党的 群众路线 教育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会前征求意见等环节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在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前,李晓红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地开好这次会议。二是自我批评要敢于亮丑,要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不能遮遮掩掩。三是批评同志时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提出批评;接受批评的同志也要有闻过则喜的胸襟,自觉接受批评意见。随即,党组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自我剖析,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听取发言后,顾丽认为:一是德宏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会议中对班子对个人的问题查找深刻务实,符合基层的特点,分析问题原因透彻,提出的整改措施方向明确,具体可行。二是德宏州检察院领导班子现已经配齐,也感受到班子成员都干劲十足,相信今后在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后勤保障等方面都会有长足发展。顾丽在谈了感受后,对德宏今后的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五中全会等重大会议精神,对新措施新举措要反映迅速,执行彻底,不打折扣,真正做到“纪律高于法律、纪律严于法律”,把纪律挺在法律之前,对此,省院已经出台了相应规定,这是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成效的保障。二是州院班子要在严防干部出事上下功夫,班子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督促检察干部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干部出事。三是要加强纪律建设,身为监督部门更要带头遵守纪律,发挥好执行纪律的表率和示范作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办案安全。

  牛建冰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认为:德宏州检察院的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突出,党组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很实在,达到了预期目的。具体来说:一是会前准备充分,完成了各个环节工作。体现了务实的工作作风,夯实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问题查摆,有实例有依据,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开展剖析,触及思想,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三是贯彻整风精神,批评与自我批评较为坦诚,体现了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的关心爱护,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四是结合实际,紧扣检察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思路,提出整改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将其融入工作之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身修养,从而干好各项工作。二是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党组成员要把民主生活会的问题一一认领,建立三张清单,重点围绕严明纪律建章立制,在“三个着力解决”上见实效,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抓好整改,真正实现制度好、常态化。三是落实好“两个责任”,学习落实好纪律处分的新规定,深入学习党章,做好表率,筑牢思想防线。四是要学以致用,抓好转化促发展。保证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为建设“美丽德宏”保驾护航。

  会议的最后,李晓红该院对今后的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深入切实整改。全体班子成员要把会上梳理的问题列出清单,进行再梳理、再研究,上党组会一一认领,制定出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在检察内网上进行公示,让广大检察干警对州院班子进行监督,认真进行整改,继续深化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二是坚持长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各领域都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新常态下,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扎牢思想堤坝,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干净的班子,抓好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并上网公示,以制度管人。四是今后要继续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把它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检察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推动 “三严三实”在实践中的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保证队伍建设方向正确不出事,业务建设创新发展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