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地税系统 “零点行动”全面告捷

03.05.2016  07:25

5月1日0时2分,盈江地税一分局征收大厅开具出全州地税系统第一张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为01267820,金额为8571.43元,税额为428.57元),随后,开出代征后的第一张税票,(税票票号为08373655,实缴税款600元)。随后,芒市地税局、瑞丽市地税局、梁河县地税局、陇川县地税局相继开出各自的第一张税票和发票。至此,全州地税系统各征收单位均开出税票和发票。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局刘局长“抓重点,重点抓”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德宏州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对代征代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二是及时开展培训。在国税部门的配合下,安装调试税控盘15个,及时对6个办税服务厅的16名代征代开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月23日、27日、29日分3次组织开展了代征代开工作的全流程、全业务测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代征代开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和业务熟悉程度,有效确保了“能收得了税、能开得了票”目标的实现。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全州地税各级各部门通过在办税服务厅放置办税指引、提供导税服务、设置标示牌、张贴展示《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公示“二维码”一次性告知、设置咨询窗口和绿色通道等方式广泛开展“营改增”业务宣传,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及时解答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保纳税人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形成了纳税人知晓、理解、支持“营改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