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地税局四项措施迅速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

29.12.2015  18:38

为进一步深化征管规范推行工作,切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怒江州地税局积极部署,明确职责,细化要求,迅速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布置落实。充分认识《征管规范(1.1版)》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将规范内容转发各县局、各业务部门,并将电子版放在系统网站,供大家查阅学习。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增强干部职工落实《征管规范(1.1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针对《征管规范(1.1版)》修订总体说明,认真分析更正修订后变化的内容,认真开展培训学习,确保干部职工尽快熟悉和掌握规范的新内容,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对于第一线征收人员,要求积极搞好宣传的同时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保证纳税人具体办税事项、报送资料、事项办结时限要求一致,办税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需求达到统一。

三是做好业务衔接。将《征管规范(1.1版)》推行与《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全面衔接。按照《征管规范(1.1版)》修订总体说明,结合金三系统使用,对现有税收表证单书、业务处理流程不相一致的地方进行比照,发现系统表证单书、业务处理流程与《征管规范(1.1版)》规定不一致的差异,及时进行反馈,按规定程序解决。保障了征管规范(1.1版)与金三系统的无缝对接和顺利落地实施。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征管规范(1.1版)》推行工作的责任落实、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推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重点指导、督促整改。对各县局推行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积极推广,促使《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版)》全面、准确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