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案发地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3.03.2016  12:25

    近日,由彝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任某等6人职务侵占、盗窃,被告人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彝良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员到案发单位参加宣判并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当日,该案二审宣判在彝良县XXX有限公司进行,受案发单位邀请,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承办该案的公诉人参加该次宣判,并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

    公诉人结合本案发生的原因以及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堵监管漏洞;同时应加大对自身员工的法律宣传力度,以案为鉴,为自身员工打好预防针;另企业员工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检自律。

    由于该案二审宣判是在案发单位进行,彝良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以案说法,对在场发案单位领导、职工以及当地群众人员进行了一次浅显易懂的法律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