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彝良地税 “四个严格”确保票款安全

14.12.2015  17:58

为规范使用税收票证,切实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彝良县地方税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税收票款管理。

一是严格票证领用存销手续。 税票的领、用、存时必须有记载,专人、专柜保管,做到帐帐、帐实、帐表相符。票证缴销时,票管员和征收员当面清点,双方签字认可,不允许出现签字不销帐和销帐不签字的现象,并严格遵守“双限制”原则,从源头上杜绝出现票款损失和干部职工挪用、贪污税款的现象。

二是严格税收票证使用管理。 对缴款书填写要求指标齐全,不得出现计算错、税率错、错格、错栏、漏盖填票人及税务机关章戳等现象。银行经收专用缴款书要求与所附税务收现专用缴款书金额相符,而且必须坚持一税一票。启用税票时必须按顺序使用,严禁跳号使用。征收分局会计按月对填用票证进行初审,县局票证管理员再审,一经审出问题,立行立改,严格绩效考核,切实提高税收票证的使用效率。

三是严格税收票证“五个审核”。 在税收票证结报缴销过程中做到“五个审核”:审核结报税款是否有误;审核票证填开是否符合要求和各项目内容是否准确;审核缴销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过期限积压税款行为;审核作废票证是否全份保存,注明“作废”字样的票证是否写明原因和是否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核结报时是否有票证跳号、缺号、涂改等情况。对审核出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税收票款结报管理 。征收人员规范使用《税收票证结报手册》结报票款,实行票款日清月结的结报方式,并建立健全票款结报相关台账,做到票证领用、缴销签章齐全、交接清楚、记录完整规范;税收票款保存做到专人、专柜保管,并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每月组织专人检查,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税收票证安全保存,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