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富在保山怒江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和督察河长制落实情况时强调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

31.07.2017  16:13

    26日至29日,省政协主席罗正富深入保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督察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持续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河长制,确保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罗正富一行先后深入腾冲市、泸水市、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等地,进村入户,实地调研当地脱贫攻坚情况,对两州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保山市、怒江州迅速行动,一大批贫困人口得以脱贫,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下一步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纠偏,通过精准的措施和管用的办法,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真正贯彻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顺利实现。

      罗正富实地督察了两地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调研了怒江流域汛情及河道治理、疏浚情况,慰问了怒江“7·05”泥石流受灾的部分群众。罗正富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得到全面落实;要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确保2017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所有江、河、湖有人管、有人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担河湖之长、履河长之职、尽河长之责,确保河长责任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