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局“五项措施”强化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控工作

12.10.2018  11:51

为切实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避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丽江市局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控工作。

一是发布预警公告。发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预警公告》,明确了草乌、附子等作为毒性中药材的危害及法律责任,严禁家庭自行加工食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添加。

二是充分开展宣传和预警。通过丽江广播电视台、丽江日报、丽江读本等媒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在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街道、村委会、商场、学校、餐饮店、农家乐等场所,对群众作误食急救提醒,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

三是着力开展检查排查,严禁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加工和经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超市、餐饮单位等2000余户次,对擅自销售、加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或自制泡酒的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充分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与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警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严禁加工制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五是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食物中毒应急报送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做到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危机早化解、事件早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