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强化检察监督 助推边疆繁荣富强

17.03.2017  02:05

      2017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大战略定位,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云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保障边疆繁荣稳定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云南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立足云南地处祖国南疆,集边境、民族、宗教、藏区等特殊省情,准确把握全省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始终牢记维护国家安全使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落实云南省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工作部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健全对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严厉打击公共交通领域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二是积极服务云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检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着力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强化产权保护特别是对非公经济产权、农村集体产权、科技成果产权保护,保护市场主体、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正确区分违法犯罪与创业创新活动的界限,保护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业态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云南新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三是积极服务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云南建设、水生态保护等云南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战略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四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深化与周边国家检察机构的司法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司法会晤、人员培训、案件协查、追逃劝返机制,充分发挥边境协查站作用,加强追逃劝返工作;结合执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有关单位防控风险,堵塞漏洞。

      二、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冤假错案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对司法公正的造成致命伤害。我们要吸取钱仁凤案、卢荣新案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要更新司法理念,坚持疑罪从无等司法原则,把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作为检察机关必须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每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的措施,注重依法听取律师意见,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无罪、罪轻等辩解,坚决克服有罪推定对办案的不良影响。要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法律监督职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

      三、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着力深化司法改革

      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已制定的与责任制配套的检察官权力清单,积极推动基层院建立与新型办案组织相适应的内设机构。尽快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检察官业绩评价及监督机制等配套措施。稳妥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检察环节办理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认真开展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参与诉讼工作,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着力抓队伍强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铸就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不断改善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基层院条件,下大气力解决基层检察院人难进、人难留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培养边疆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着力构建立体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向司法能力聚焦、向实战本领用力,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岗位练兵、案例指导等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坚持以基层一线和司法办案岗位检察人员为重点,从典型引导、舆论宣传、实践养成等方面,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创新和完善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宣传、管理、考察、奖励、回访的制度机制和措施保障,大力培育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