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强力推进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

29.06.2016  00:06

为加强全省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助推全省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全省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每一个项目预算的执行都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逐个程序、逐个环节、逐个节点进行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项目预算执行单位必需于每月10日前登陆“中医药预算项目执行平台”,按要求填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二是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云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全面开展“因素法”(取消项目法),各州市的预算执行率将作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并直接影响到今后省级财政对各州市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资金安排。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主要领导进行现场督导和约谈。三是要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如何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要求,科学安排项目工作实施计划。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强化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挂钩机制,对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排名倒数3名的,一律扣减补助资金。四是管理使用好资金,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把预算执行的进度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个时间节点。对无特殊原因,当年末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导致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被财政部收回的,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州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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