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天花板里藏匿枪支弹药 一男子为打猎非法购枪、藏枪被刑拘

25.04.2016  19:06

 

4月11日,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匿名举报:“新街镇西河村委会李某某家中藏有枪支弹药,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到举报后,新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李某某家调查。

 

 

经仔细检查,民警当场从李某某家中卧室天花板内查获自制双管小火药枪1支、黑火药1600克、铜炮弹291枚、“五四”式军用手枪子弹9发,以及他类枪弹19发。同时,查获管制刀具西瓜刀1把、匕首4把、弹簧跳刀1把。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他于2009年在临沧市永德县从一男子手中购得上述枪支弹药,并带回家中藏匿,用于打猎。同时,先后多次从地摊上购得西瓜刀等管制刀具,并带回家中藏匿。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弥渡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枪支弹药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非法持有、保存、买卖、使用、运输的物品,任何人如果违反,一经查获,都将按照法律规定严惩。如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希望广大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持有枪支,同时积极举报非法持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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