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环保局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市一届二次人代会精神

06.02.2015  10:38

 

2015年,弥勒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3456”发展思路,狠抓三项工作,落实市一届二次人代会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圆满十二五收关。对照“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结合弥勒自身实际,制定了《弥勒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上报州环保局。州环保局于1月29日下发《关于对红河州2015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的通知》,市环保局组织各科室长对该通知进行研究,对2015年减排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及早安排部署2015年减排工作,成立了局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带头,将减排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考核,有关科室人员同涉及减排任务的企业直接挂钩,具体到人,负责督促指导好企业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三五”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全市生态环境好转。一是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施排污总量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工作。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甸溪河、南盘江沿线企业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辖区水环境质量。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国家、省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一票否决”。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2015年,环保局拟向上级部门争取巡检司电厂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减排专项资金、河湾水泥厂脱硝技改项目减排专项资金、云南磷电公司环境综合治理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通过项目资金投入,推进污染治理,促进辖区环境持续好转。三是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构建城乡生态体系。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环境宜居专项行动,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力争启动甸溪河和里方河生态治理工程。切实治理城市生活污染源,加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四是发展第三方治污模式。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埋单”,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污染减排服务,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排污企业的治理成本,同时还能刺激环保企业和产业发展,可谓是一举三得的好办法。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一是建立重点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并要求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排污口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大环境现场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次。坚持日常监控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采取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日查与夜查等措施,对发现较为严重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立案查处,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加大信访查处力度,畅通12369环保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做到热情接访,认真查处,及时反馈,确保投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不断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