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联合市档案局建立档案示范管理室

03.06.2016  15:39
  近日,弥勒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联合弥勒市档案局开始对市法援局自2000年以来的所有案件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并移交。
  首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将2014年以前的卷宗材料移交市档案局统一管理,以达到卷宗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效;其次,由市法援局按要求设计和装修一间办公室建立档案示范管理室,对2014年、2015年及以后的案件卷宗进行自我管理,并由市档案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档案示范管理室系弥勒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和市档案局的首次联合设立。该档案室的建立改变了法援局以往卷宗管理的无制度和无规范化模式,使案件查询更加简便,案件保存更加严密,实现了法援局案件卷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目前,该档案示范管理室正在进一步建立过程中,建成后弥勒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将申报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