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四个强化”实施森林抚育

25.03.2016  17:48

2015年度弥勒市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已完成2万余亩,3月19日至21日,经省林业厅质量抽查工作组检查,弥勒市2015年度森林抚育工作获得了96.6分,肯定了弥勒市四个强化落实森林抚育工作。

一是强化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工作。委托具有甲B类资质的西南林业大学进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根据林分发育阶段、森林培育目标和森林生态系统生长发育与演替规律综合确定,使每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抚育措施能够为实现森林发展目标产生正面效应,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

二是强化培训,准确把握森林抚育强度和质量。森林抚育的对象千差百异,要做好森林抚育,必须因林制宜。弥勒市林业局首先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和新的森林抚育规程进行了详细解读,使理论更多地切合实际,进行现场培训,并邀请西南林业大学曾觉民教授现场讲解森林抚育的操作规范及程序,通过形象生动的现场操作培训,各林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加深了对森林抚育工作的实质性理解,遵循"砍劣留优、砍弱留强、砍弯留直、砍密留稀"的原则,按森林抚育规程和作业设计的相关规定,间伐强度必须精准把握,结合林分疏密度伐除过密的林木,清除部分被压木和全部濒死木,严格控制抚育采伐蓄积,使森林抚育既不过量采伐,又使抚育成效最大化。

三是强化组织,严抓施工管理。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作。森林抚育项目涉及林木采伐政策性强、技术要求严、工程质量要求高。因此在森林抚育实施过程中,从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文本编制和评审、采伐指标办理、事前公示、施工合同签订、小班标识、样地设置、质量监督等每一道工序都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在采伐指标的办理过程中,市林业局要求各林场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所计算出的采伐量办理采伐指标,同时将抚育地点、范围、面积、抚育方式及间伐蓄积量等内容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告。待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先后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14份,由林场职工带队进入抚育地块开始作业。并且每个林场固定1-2名技术人员跟班作业,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所规定进行操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弥勒市林业局针对森林抚育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在项目实施前,严格要求实施单位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数6期,培训人员312人次,掌握了抚育间伐、修枝、除灌除草、剩余物的清理、归堆等技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六家林场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到达各林场森林抚育第一线,就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针对不同的林木采取不同的抚育措施,聘请林区护林员作为森林抚育现场质量监督员,坚决杜绝过量间伐和"拔大毛"的现象发生。市林业局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到6个林场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提高作业质量,把好项目施工关。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弥勒市林业局 | 作者:黄万斌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