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容留吸毒一审开庭 获刑6个月罚金5千元

27.01.2015  17:15

  1月27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图为被告人张默。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7日10时30分在海淀法院准时开庭。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

  1月19日,海淀法院宣布,该院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经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4年7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查获了涉嫌吸毒的张默(男,32岁,北京市人,演员)以及吴某某(男,31岁,北京市人,音乐人)和周某(男,30岁,北京市人,音乐人)三人。经过初步审查,三名嫌疑人承认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