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张林苍涉脱逃案开庭 自称“还杀了人”

17.11.2017  16:39

  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人员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16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开庭没多久,张林苍便自称“还杀了人”。法庭宣布休庭。

  这是记者16日中午从张林苍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的最新情况。当日9时30分,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开庭审理。

  张林苍的代理律师透露,案件开庭约10分钟,就宣布休庭。此案将重新补充侦查,查清事实后再提起公诉。

  张林苍

  张林苍,云南曲靖市马龙县人,2016年10月25日,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10月17日,昆明中院对张林苍涉嫌运输毒品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在民警抓获经过及现场的笔录中记载,2016年2月23日,民警在昆明市鸣泉收费站公开查缉,13时许,发现一辆无牌照黑色比亚迪越野车从收费站内侧车道驶出,民警便驾车对该车进行跟踪。

  当天14时许,黑色比亚迪行驶到了佳路达酒店停车场。几分钟后,民警发现一名穿着黑色上衣的男子从车上下来,身上背着一个棕色挎包入住了该酒店1808房间。

  20分钟后,民警与酒店服务员联系,打开了1808房门。民警在房间内抓获了张林苍,在房间内的床上发现了一个棕色挎包,从挎包内查获了外用黑色塑料袋内用黄色胶带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可疑物一份。当场,张林苍向警方交代了其包内携带毒品的事实。

  判决书显示,查获的毒品是净重1280克的甲基苯丙胺。警方将鉴定结果告知张林苍后,张林苍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字后拒绝捺印,但未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其中,张林苍的尿样检测结果呈甲基苯丙胺阳性。

  庭审中张林苍当庭翻供,称自己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

  同年10月25日,昆明中院判决张林苍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280克予以没收。

  2016年10月25日,张林苍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张林苍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2017年1月18日,张林苍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张林苍越狱案情回顾

  2017年5月2日,张林苍从监狱劳动现场趁货车驾驶人员及狱警不注意,驾驶停放在监区内的一辆白色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成功越狱。越狱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云南省司法厅发布张林苍脱逃通报。

  2017年5月3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缉拿张林苍。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云南省总队、省监狱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全面追捕。

  2017年5月10日9时10分,张林苍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武警官兵开枪打伤后抓获归案。

  2017年11月16日,张林苍越狱案开审,但刚开庭,张林苍便称自己“还杀了人”,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重新补充侦查。

  什么是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张林苍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由于他及家人没有委托律师,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张林苍的辩护人。律师说,张林苍认为他在运输毒品一案中被欺骗、被利用、被冤枉,但他们(律师)奇怪为何张林苍一直没有申诉?

  而在今天开审的张林苍涉嫌脱逃罪一案中,由于张林苍称自己“还杀了人”,案件将重新补充侦查。新闻君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综合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网、凌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