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有序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

06.11.2015  16:22

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开远市25度以上农田为30469亩,其中:基本农田19591亩,非基本农田10878亩(坡地10530、梯田348亩)。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该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编制方案,着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目前,开远已争取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万亩,主要涉及全市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整个工程的实施将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面积落实、项目作业设计,6月底前完成预整地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并按国家政策规定每亩1500元的标准分批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每亩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每亩12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补助每亩3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将分三次下达兑现,每亩第一年补助8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农户名册,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兑现给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或承包人。

开远市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将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注重生态、培植产业的原则,优先选择核桃、杉木、松树、油茶、水果等生态经济兼用树种。优先安排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和水源涵养等特殊生态脆弱区。将引导农户合理确定经营模式,实施科学集约经营,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目标,促进工程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退耕农户增收致富。同时将严格控制实施范围,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范围内实施项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开远市林业局 | 作者:伍燕 廖万胜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