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云南·走在开放的大道上]红河综合保税区一期完成8.2亿投资 基本具备封关运作条件

30.03.2015  09:50

保税区已完成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红河综合保税区围网

云南网讯(记者 罗浩)2013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首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正式设立。近日,记者从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获悉,目前红河综合保税区各项建设工作推进顺利,一期工程已于1月29日验收,基本具备封关运作的条件,下一步将争取为加快延边开发和推进对越经贸战略升级发挥更大作用。

红河综合保税区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产业园内,地处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昆明——河内——海防经济走廊、滇中城市经济圈、滇东南城市群的效应“叠加区”,与南宁——曼德勒经济走廊交汇,对接北部湾,面向东南亚,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前沿门户,是西南地区通往东南亚最便捷国际陆路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据介绍,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和走向亚太的口岸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基地、保税加工园区和生产性服务贸易平台,规划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开发建设面积1.97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20.45亿元,二期工程开发建设1.32平方公里,计划于2018年建成。建成后,将成为促进红河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区域跨越式发展、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重要载体,将会带来贸易扩大效应、投资刺激效应、腹地拉动效应、开放提升效应、产业调整效应以及社会政治效应等多方面效应。

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含卡口、临时报关厅、查验场地、查验罚没库及区外待车场等,面积43.6674公顷,于2014年4月19日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内外主要道路及巡逻道、围网、临时报关厅及配套用房、监管仓库、熏蒸处理场所等工程建设,完成8.2亿元。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1月14日预验收,2015年1月29日验收,已基本具备封关运作的条件。此外,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已建立健全,管委会的机构设置方案也已获省、州批复。

而接下来,红河综合保税区还将进一步提高建设意义的认识;继续加快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步伐和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研究综合保税区运营模式,加强综合保税区与国内其他保税区的合作和联动;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金融改革创新;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招引企业入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