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开挂”驾驶 右腿残疾用手“踩”油门

22.08.2017  10:28

 

8月16日,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道路查缉工作中,查获一起残疾人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在缺失右腿的情况下,将车辆油门改装成用手操纵,仅用一只脚就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当日,民警对一辆号牌为云LXXXX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异常惊慌,且声称有驾驶证但未携带。于是民警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查验,原来该驾驶员右腿残疾,不可能考取驾驶证。此时,驾驶员向民警坦白:他确实有驾驶证,不过却是“E”类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两轮摩托车),3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右腿残疾,2016年买了一辆二手轻型普通货车,自己改装焊接油门,用手控制油门开车。

 

 

目前,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微辣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交通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当事人原本就因交通事故导致右腿残疾,但自己却在在身体条件达不到安全驾车标准的情况下改装车辆,用手“”油门驾车,这是对自己、对他人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可想而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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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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