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查整改 迎接创卫复审

19.06.2015  16:51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满3年复审一次的要求,盘龙区环保局狠抓工作,精心准备,高标准迎接复审工作。

按照《昆明市盘龙区2015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盘龙区环保局担负牵头盘龙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八个专项督查工作组中的环境保护组工作任务,由区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4月下旬至6月中旬,环境保护组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盘龙区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要求(主要是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空气质量、水源保护、医疗废弃物处置四个方面),对照新标准逐条梳理,分析查找存在差距,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新的指标要求。做好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盘龙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式复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