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31.05.2017  19:47

六一”节前夕,德宏州质监局按照有关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人,在全州部署开展了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台账核查。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系统,经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全州校园目前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个,在用特种设备均为电梯,共有34台。

二是范围清查。主要涉及各中小学校使用的汽水两用锅炉,这部分锅炉的压力均在0.1mpa以下,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在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目前在册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汽水两用锅炉共有20家20台,此类设备使用单位均已报停。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共现场核查25所学校的25台汽水两用锅炉。检查人员要求上述使用单位提出注销申请,交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做一般设备进行管理使用。

三是现场监察。对在用的特种设备,现场监察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与警示标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内容。并通过试乘电梯察看电梯运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学生科学合理的使用电梯。

四是跟踪督查。州局派出的督察组,对在册的涉及学校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再次核对。深入陇川第一中学等学校回访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的汽水两用锅炉,确认该学校已做非承压设备使用。陪同县市监察人员对学校的电梯等设备检查,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工作,确保监察实效。

截止目前,共抽查使用特种设备(电梯)的学校4户,抽查电梯23台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在检查中,监察人员发现有在用特种设备的学校存在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和安全运行状况全,不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监察人员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教育,有效排查了辖区内学校使用电梯的安全隐患,强化了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