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局六个重点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09.06.2017  17:2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水平,丽江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药械购销存专项监督检查。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丽江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领导和督查。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是药械进货渠道。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械供应商的资质材料是否完备,供货单位证明文件、购货票据是否严格审查把关,票账货是否相符,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疫苗、人血白蛋白等生物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药械储存情况。重点检查药房和库房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药械储存要求,是否建立储存或陈列药械以及相应设施设备养护记录,冷藏药械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中药饮片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采购记录是否完备,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四是特殊药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殊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专库是否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是否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是否有详细领用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五是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手续,是否擅自配制医疗机构制剂,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是否变相销售医院制剂。六是医疗器械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大型医疗设备、冷冻冷藏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角膜塑形眼镜、避孕套的进货记录、产品注册证及合格证,重点对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产品的质量验收、使用追溯记录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植入性医疗器械在医疗机构无序、无溯源购用;监督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定期维护、保养、维修和检测校正等记录;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购买、使用情况。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购销存监督检查工作,将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水平,保证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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