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督查工作

03.03.2015  17:29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2月25日至28日,怒江州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对全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工作组先后到四县,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的方式,全面了解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工作组对各县2014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要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结余资金。要以2013年度为时间结点,查明2013年度以前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结余原因,摸清资金结余量,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的资金使用方案和计划,按要求上报结余资金使用计划;二要狠抓落实,及时完成补偿兑现工作。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度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兑现工作,并完成县级自查和考核工作。尽快开展2015年度的补偿兑现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补偿费足额兑现给公益林所有者;三要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步骤和技术方法,统筹安排工作进度。要做好公益林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配齐系统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时与技术支撑单位沟通联系,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四要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资金。要认真贯彻学习《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深刻领会,严格管理使用补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五要依法治林,严格管理公益林。严格执行公益林占用征收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公益林资源安全。

工作组还一并督查指导了财务、能源、新一轮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等相关工作。工作组由州林业局纪委书记师花才率队,州林业局计财科、分类办、天保退耕办科室负责人一同参加了督查工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林业局 | 作者:和春庭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