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地部署开展五一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28.04.2017  18:50

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云南省多地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楚雄州局部署五一药品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要求对全州药品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和节日消费量较大的药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景区(点)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利用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尤其对趁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和在广场、集市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借“义演”、“义诊”之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依法处理。

二是积极应对,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各地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药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地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辖区内药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药品安全隐患,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监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 楚雄州南华县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学校食堂、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消费量大的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食品经营业户的主体资格及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是及时预警,发布预警公告。加强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预防工作。发布《关于预防春夏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和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各1期,坚持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家庭、进餐饮服务单位。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不食用草乌、附片等有毒药材,以及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

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发现质量不合格问题食品时,主动投诉、举报。该局把群众举报的、消费者投诉的案件作为节前市场净化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彻底清查辖区内各类经营场所,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商品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节前辖区市场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申诉举报调处,以“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为监管执法延伸触角,把群众举报的、消费者投诉的案件作为节前市场净化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彻底清查辖区内各类经营场所,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商品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节前辖区市场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南华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11辆次,检查经营户740户,抽检食用农产品80批次,查处各类案件4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

三、普洱市江城县局开展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江城县局以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有经营过期变质或未经检疫检验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鲜猪(牛)肉、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酒类、小食品和食用油为重点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2个,食品经营户46户(其中鲜肉零售户26户、食品经营户20户),查出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48.1公斤,价值980元。督促9户健康证明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失效的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更换手续;对4户不严格履行食品查验制度的食品经营者责令当场改正并提出口头警告。

四、普洱市墨江县局扎实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墨江国际双胞胎节”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三届中国•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5月1日)即将到来,4月19日至25日墨江县局主动出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推进节前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等进行检查。尤其对烧烤摊、冷饮店、酒吧等夜间餐饮行业进行加班检查。检查中,包干责任落实,深入细微,不留死角,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此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出动车辆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500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发放宣传材料700份,对过期食品进行当场销毁。

五、红河州各县市开展五一节前食品药品市场检查

  开远市: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切实保障疫苗安全,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突出检查重点,保障购进渠道合法性。二是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冷链记录完整性。三是加强宣传指导,提升疫苗流通的规范性。

  屏边县:针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消费特点,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及城乡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中药材、中药饮片、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及植入类医疗器械、避孕套、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为重点品种,以储存条件、索证索票、健康查体、亮证经营、购销渠道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督促指导辖区各药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在检查中注重加大节日期间药械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向辖区居民普及合理用药知识,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4家、医疗机构9家、个体诊所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1份,药品质量安全告诫书2份。

弥勒市:重点对旅游景区内及其周边的餐馆、农家乐、商场、超市、特产店、药店、诊所进行检查,确保五一期间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 

全州:组织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8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62个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头(河口2头,建水8头);检查规模养殖场35个,检查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103户次,农贸市场303个次,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猪肉及猪肉内脏45批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采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