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印发通知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

19.12.2022  08:34

来源: 昆明日报   

日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联系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通知》明确,将在全市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推动企业声音更多反映到政府决策中。全面深入听取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问题诉求,形成具体意见、建议、事项清单。系统梳理各类稳企、援企、惠企政策和服务内容,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和指导用好政策。

系统推进矛盾问题化解,针对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和反映的高频问题,尤其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困难问题,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分级分类推进解决。建立和落实涉企政策制定会商、定期培训交流、企业家智库等机制,探索把听取企业意见作为重大涉企政策制定的前置条件。

通知》明确,要开展好“企业接待日”活动。市级涉企部门每半月确定1天为企业接待日,安排专人为企业答疑解惑。

开展“政企同心谈”活动。市级涉企重点部门特别是“8+N”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产业链推进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座谈交流(每季度至少1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会商、现场解答企业反映的突出共性问题。

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依托营商环境观察站、商会等载体,每季度开展1次“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协调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重大矛盾问题。

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市级领导、市级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健全和落实“涉企政策宣传与指导、企业问题会商与协调、企业服务反馈和评价、企业建言献策和转化”机制。

建立实行企业专员、项目管家服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配备”的原则,各级各部门优选一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企业专员或项目管家,每月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3天),加强企业日常联系、诉求响应。

建立实行涉企政策制定(修订)会商制度。在涉企政策制定(修订)的事前、事中、事后阶段,积极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充分沟通协商。

建立实行服务企业评价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营企业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征求企业对职能部门及其政务窗口服务质效的评价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精准考核的重要参考。

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平台。近期,设置市营商环境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投诉监督等服务。中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县区联网联动机制,整合发挥各类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受理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建议及其他诉求。远期,推行“互联网+政务”新模式,探索建立综合性政务服务“云平台”,“一站式”快速响应和解决企业需求。

规范涉企政务服务流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和企业诉求“常态收集、分类交办、协调会商、跟踪督办”闭环处理工作机制。涉企部门常态化收集企业诉求、发现收集营商环境问题,报市营商环境办汇总研究。市营商环境办采取“一般问题部门办理、复杂问题联合会商、重点问题领导协调、重大问题专题会办,以及办理情况定期督导回访”的方式,分级分类推进解决。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贯彻执行《昆明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并适时修订《清单》内容。系统清理与上位法抵触、有违公平的涉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和实行党政干部服务企业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