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31.03.2015  14: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1-64123089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沾益县珠江源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曲靖市沾益县

沾益县旅游局

云南大学

沾益县珠江源景区总占地面积为11.97km2,本次修复总修复面积78800m2。本次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环境整治、旅游厕所、供电线路、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等。工程总态投资2800万元,工期18个月。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本工程对项目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方式是施工活动。项目位于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范围内,由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对原有基础设施在原占地范围内进行升级改造,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的环节主要为短期的施工扰动。工程的实施不会对对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的种群数量造成影响和改变,不会对保护区的结构、功能造成影响,对保护区结构完整性的影响较小。同时经过环境整治,减少景区污染物的排放,对保护区环境产生正效应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等污染物成无组织形式排放,对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和景区生活垃圾一起外运处置。项目施工期施工作业能够做到厂界达标,对景区游客和周边居民影响均在可控制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运至曲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肥料,固废全部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的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声源源强减小。项目营运过程中厂界噪声基本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及宣传,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禁烟火,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通过设置环保宣传牌等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景区绿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曲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做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和信息公示2种方式进行。其中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调查表9份;个人问卷调查表50份。经调查,个人和团体均就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发表了一些观点和建议,建设单位已基本采纳公众意见,力求与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共同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取得最大利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