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 推动绿色发展

11.01.2016  09:58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建设海绵城市”,通过在技术上贯彻“自然渗透、自然净化、自然积存”治水理念,有利于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

    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城市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全面提升。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昆明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面临着成长烦恼、转型之痛。部分地区“逢雨即淹、下雨看海”成为昆明近年来的一种常见的“景观”,给市民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要想更好地解决这些“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就必须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建设海绵城市,推动昆明的绿色发展。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地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海绵城市遵循“渗、滞、蓄、净、用、排”的六字方针,把雨水的渗透、滞留、集蓄、净化、循环使用和排水密切结合。旨在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昆明市从2009年开始就以低影响开发建设理念为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雨水资源利用,先后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雨水污水和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且在国内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规定的通知》,这些都为昆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方面的支撑,全面推进了昆明雨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为昆明建设海绵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海绵城市”应当能够很好地应对从小到大的各种降雨,使其不发生灾害同时又能变害为利。昆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起步不久,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内,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同抓共管,在城市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贯彻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为从源头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提供重要保障。

    必须转变建设理念和方式。从资源承载力角度方面考虑,要由“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发展结构,实现原位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从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角度方面考虑,要由过去仅注重空间开发强度控制转变为开发强度控制与生态环境约束并举。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的角度方面考虑,要由“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从排水安全和资源利用的角度方面考虑,将传统“快排”转变为“渗、滞、蓄、净、用、排”的耦合。

    必须明确建设原则。一是规划引领原则。海绵城市建设虽然是针对城市水的问题,但绝不能“就水论水”,因为要实现有效的“径流控制”必然要从形成雨水产汇流的源头着手,它涉及昆明城市开发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要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明确控制目标,并落实到控规、修规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中。二是生态优先原则。以修复水生态为前提,科学划定蓝线、绿线,保护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通过规划、建设、管理等政府管制手段和科学的工程技术措施保护生态,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三是安全为重原则。要在保障昆明城市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好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排水、内涝风险控制的关系。海绵城市建设对缓解城市排水防涝的压力是有效的,但不能代替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对于小概率的短历时强降雨,还必须依靠排水系统排放超标径流,以保障城市安全。四是统筹建设原则。应当结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各类建设项目中严格落实各层级相关规划中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场地、道路、园林、水系统建设,降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必须健全组织机构。海绵城市建设涉及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水务、交通、财政、发改、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然而,目前城市管理体制碎片化问题非常突出,各司其政、政出多门,导致不协调。如果海绵城市建设做不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势必事倍功半,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海绵城市建设必须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统筹部署,统筹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建立规划、建设、市政、道路、园林、水务、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机制。同时还要健全城市排水防涝和防洪管理体系、应急机制,提升应急防灾能力。(作者张戈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