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取得阶段性成效

03.08.2017  05:03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自2015年底开始,州人社、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建筑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住建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安监部门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也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必备的前置条件。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17年6月,全州共有490个项目12480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352.97万元。

在重点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建筑安装、公路、铁路、交通运输和水利水电等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截止2017年6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490个工程项目中包含:水利水电及水处理工程14项、道路交通工程16项、园林绿化工程5项、异地扶贫搬迁4项、天然气2项、房屋拆除2项、装饰装修2项、土地平整项目1项,其余444项为建筑施工及其他项目。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既是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有效维护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