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的若干思考

26.07.2017  09:11

  当前,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着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意义重大。笔者以凤庆为例,谈谈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的几点思考。

  实行四级河长制。根据实施范围,按照“无遗漏、全覆盖”的原则,凤庆县实行四级河长制,由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县级正、副总河长;8条江河及19条迎春河支流,5条流量为1立方米/秒以上渠道,16座小(一)型以上水库,12座小(一)型以上水电站、6个县城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由县处级领导担任县级河长,迎春河支流实行县级部门挂钩联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的河段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村(社区)级河片长。

  建立健全河长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协调水务、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计、林业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责,共同推进。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全流域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河长制信息全公开,在重要江河、小(一)型以上水库、水源地埋设保护桩,在明显处建立标志牌,向全社会公布河(库)长名单(河(库)长姓名、职务、电话),标明河(库)长职责、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概况、管护目标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县、乡(镇)、村信息报送体系,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由各级河(库)长牵头,对责任区域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一线督促落实。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全面督察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建立验收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经费保障制度,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

  完善河长监测评价体系。加强河库渠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和重要水功能区、入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污口等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建立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机制。

  加强县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监管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和评价结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

  建立河长督察体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总督察、副总督察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督察、督导的范围,根据需要细致划分。

  建立健全河长责任考核体系。针对不同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上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下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与激励体系。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特别是要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长制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评议。

  健全全员治水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保护治理公众监督、举报、受理、公示的制度和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保护治理的渠道。各新闻媒体要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治水热潮;县、乡(镇)、村(社区)整体联动,共同推进治水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全县党员干部要做到治水“五带头”,即带头遵守公民环保行为规范,带头践行保水护水各项举措,带头开展环保宣传,带头帮助环保组织工作,带头参加保水护水公益活动。同时,要真正让社会各界都成为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环境新闻的传播者、环境变好的见证者,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党政主导、全社会参与、专业治理、协调联动的江、河、库、渠、水电站、水源地保护治理新格局。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