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独腿残疾人无证驾车上路 被拘留15天罚款500元

07.02.2016  10:07

    6日,记者从红河州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名独腿残疾人在无证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车辆进行改装,驾车拉货还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2月4日中午,建水县公安局坡头乡派出所民警在坡头乡白显街子执勤时,查获一名身体残疾的男子无证驾驶,并且不配合检查。该男子是当地村民可某,今年40岁,在家开有一间小卖部,经常驾驶一辆白色的小货车拉货物到乡镇的集市进行买卖,也经常顺路拉几个人往返于乡镇集市赶街并收取一定费用赚点钱补贴家用。而可某早在年幼时就因爬山摔断了腿,右腿高位截肢落下终身残疾。因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当地政府领导也劝说过他好几次,可他始终不听。

    民警检查发现,可某为了方便操控,对小货车的油门和刹车进行了改装,分别用两根铁管连接,原本用右脚控制的油门和刹车改成用右手来控制,驾驶过程中驾驶员的右手除了掌握方向盘外还要负责操控加速踏板、制动踏板、换档杆和驻车制动。这样驾驶车辆上路行驶非常危险,更何况还违规载人。

    经过民警的劝说,可某表示愿意配合民警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处罚。(云南信息报 记者冯蔚)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