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环保局组织学习《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06.02.2015  10:38

 

      2015年1月29日,建水县环保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中共建水县纪委转发中共红河州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建纪发〔2015〕2号)文件精神。

会议首先原文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要从《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中吸取了教训,引以为戒,再一次敲响警钟,增强警醒、自律意识。

    局长端建屏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强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侥幸等心理,坚决纠正“四风”,从小事抓起,大、小问题都要抓,切实抓早抓实作风建设;三是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做到严于律己、严于用权,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良作风死灰复燃,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建水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局党的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的内容,抓好落实;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务用车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