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05.12.2014  11:43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  郝帆  摄 

 

中国警察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张耀宇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孟建柱观看了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演示。孟建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了司法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把信息化建设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仅规范了司法行为,而且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展现了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气象。

 

孟建柱指出,法治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在要求。要把法治化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切实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确保法官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真正做到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

 

孟建柱强调,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工程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扑面而来。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视野审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引领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如何破解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难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实践证明,信息技术对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根本性的推动作用。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手段。要站在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理念、创新思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孟建柱要求,要以信息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信息技术具有随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开放透明的特点和优势,能够实现对司法行为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监督管理,对于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权滥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更好地统筹把握司法办案规律与信息化建设规律,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办案的融合。要发挥信息技术监督管理的优势,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出轨,提升司法质效。要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推进阳光司法,用全方位的公开倒逼司法能力的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孟建柱强调,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方便和温暖。要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扩大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发挥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功能,让群众在参与互动中增强对司法的信心。

 

孟建柱要求,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信息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统筹设计好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的总体框架,充分运用“天平工程”,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把信息安全保障贯穿到规划设计、硬件建设、系统维护的全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副秘书长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江必新、景汉朝、贺荣,纪检组长张建南,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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