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纳:州公安局召开座谈会 欢迎国务院授予“模范禁毒支队”荣誉称号领奖代表载誉归来

15.06.2017  13:28

2017年6月12日下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召开座谈会,热烈欢迎国务院授予“模范禁毒支队”领奖代表载誉归来。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段金华及云南日报等驻州和州内新闻单位应邀参会,并现场采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徐云、副局长李立新、彭民及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分享这一荣誉。

 

座谈会上,徐云副局长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大伦同志委托,代表州公安局党委,向禁毒支队领奖代表及参加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全国部分省市巡回报告的李正涛支队长表示衷心地祝贺,向关心、培养、支持、推树禁毒支队的州委、州政府以及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的新闻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徐云副局长指出,开展座谈交流,不仅要传递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西双版纳州公安队伍的亲切关怀,更是要通过新闻单位大力宣传、总结和推广公安禁毒工作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在社会上唱响主旋律,向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展示西双版纳公安铁警风采,更好促进我州公安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李立新副局长对获得荣誉的集体表示祝贺,并传达公安部作出向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15个单位学习的决定。

 

李正涛支队长作为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的代表前往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作为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赴北京、云南、广东、安徽、陕西、吉林等6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巡回报告。他表示这份沉甸甸的荣誉,饱含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禁毒工作的深切关怀,凝聚着公安部、省公安厅对公安禁毒部门的关心厚爱,得益于州委、州政府、州政法委和州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这份荣誉是对我州禁毒民警扎根边疆、献身禁毒的最大褒奖,坚定了我们继续献身禁毒事业、履行禁毒使命的信心和决心。荣誉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将一如既往的忠诚奉献,把毒品堵在境外、打在州内,减少内流,全力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决不辜负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与重托,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晋和禁毒支队综合科科长唐冬海是此次参与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先进事迹报告团筹备工作的成员,两位同志先后谈了工作体会,感人肺腑。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段金华向荣获国务院表彰的“模范禁毒支队”集体表示祝贺,他表示这个最高荣誉背后,凝结着全州广大禁毒民警的血和汗,凝结着广大民警的不懈努力和追求,也凝结着广大民警家属的笑和泪。他号召全州宣传部门和广大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英雄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崇高品质,宣传他们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宣传他们履职尽责、执法公正的职业操守,宣传他们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在全州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悉,2017年5月19日,5年一度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在表彰大会上被国务院授予“模范禁毒支队”荣誉称号,这是我州第一次荣获国家级最高荣誉,是1953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成立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也是1982年组建缉毒专业队伍以来35年忠诚奉献的见证。(谢丹阳、孙熙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