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度假区 40户微型企业获创业扶持

27.01.2016  13:19

2015年,度假区工商分局为全面落实《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度假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40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目标任务,并向度假区经发局推荐8户有贷款需求的企业,超额完成市局安排的7户以上指标任务。

2015年,度假区工商分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服务微型企业,负责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报材料的指导和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细致指导,指导申报帮助准备申报的材料的准备及表格填写。同时,采取电子滚动大屏,发放宣传材料,监管人员市场巡查、企业走访等方式,对微企的扶持政策进行宣传,使企业全面了解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信息,积极有效地参与微型企业创业扶持。

此外,度假区工商分局加强同有关单位的紧密协作,为微型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使符合创业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支持。对前来咨询的创业者,讲清微型企业创办的条件及程序,所需资料,让创业者少走弯路,争取在最短时间指导企业完成各项手续;对于融资难的企业,加强银政合作,积极探索企业贷款政策的落实;对于经营中的问题,则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拓展经营项目,增强企业的生命力。

度假区工商分局将在2014、2015年前两年扶持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做好对前期已享受扶持政策的微型小企业的回访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为2016年的微型企业扶持工作打基础。

市场主体达5863户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报道 2015年,度假区工商分局由于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促进,截止12月31日辖区内市场主体共计为5863户,其中:企业户数为2685户,个体工商户数为3178户。新设立各类企业80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54.71%;新设立个体工商户1021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69%。

2015年,度假区工商分局大力推行“住改商”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住宅不允许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大大限制了许多企业的入驻。针对这一情况,度假区工商分局制定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只需提供住所证明材料,无需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同时允许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大大放宽了登记注册条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自“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截止目前度假区因本办法而放宽登记注册设立市场主体543户,占新设立市场主体67.78%。

同时,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除国务院保留的34项及法律规定的5项继续保留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有关工商登记的审批项目一律改为后置,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形成市场主体准入快速、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截至12月31日,度假区工商分局共发放“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468份,其中新办226份,变更242份。

获评2015年民政重点

工作综合评估先进县区

根据《昆明市民政局2015年县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经考核评定,度假区民政工作2015年度综合评估为先进等次。

2015年,度假区民政工作全面、超额完成昆明市民政局《2015年县区民政业务工作评估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的老龄、社会救助、救灾、民间组织、双拥、安置、优抚、殡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慈善、区划地名等11方面84项定量目标任务,较好的发挥了民政基础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务实创新、用脑用心用情、打造了民政工作示范亮点。

2016年,度假区民政工作将继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努力在双拥共建、为老服务、社区建设、慈善事业等方面进一步重点突破,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来源:昆明日报